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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3806福斯特(603806)2025-04-09 17:4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梅娟、 李伯耿、杨志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刘梅娟、李伯耿、杨志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福斯特应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