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 100% 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资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 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 板的表面贴装(SMT),产品全部为柔性电路板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模组。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398 电子 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