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00240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8] 关联交易金额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20] - 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 - 5%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批准[20] - 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20] - 董事长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且占净资产0.5%以下交易[21][2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履行程序后披露[25]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关联交易计算与审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7]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大会[28]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28]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