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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603317天味食品(603317)2025-04-09 19: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 立董事。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 委员会工作,由战略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 可以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 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