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四川 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全资、控股)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实 际控制人;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通过法定渠道向所有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