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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603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603317天味食品(603317)2025-04-09 19:0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1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 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