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 -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重要控股公司,涵盖内控五要素和高风险领域[3]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制衡机制[5] - 设置多部门,制定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推行轮岗制[6]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展开多方面评价[7] -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系列规章制度[8] - 培育企业文化,建立诚信沟通机制[10] 战略与控制政策 - 拟定中长期战略目标,根据外部信息制定应对策略[11] - 建立授权管理等控制政策和程序[14] - 建立《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管理控制内容[15] - 建立岗位责任和内控制度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15] -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系统控制[16] - 采取措施进行财产保全控制,完善存货和资产管理制度[16] - 设置内审部门进行独立稽核控制[16] 信息沟通与监督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各部门收集信息,每周例会沟通[17] - 设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进行内部监督[18] 资金与业务循环管理 - 资金管理明确要求和流程,制定预算并投资冗余资金[19] - 采购与付款循环各环节明确权责及制约措施[21] - 销售与收款循环建立岗位责任制,控制销售预测等[24] 内控评价标准与结果 - 依据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开展评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9]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按营收和资产总额划分[3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定性按影响和可能性判定[32] - 本次内控评价未发现重要和重大缺陷[33]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35][36] 保荐核查情况 - 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有效[3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公允反映公司内控情况[37]
肇民科技(30100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