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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300037)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300037新宙邦(300037)2025-04-09 20:19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3]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1]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29]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合规情况 - 上市公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实行股权激励[5]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 - 上市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