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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300783三只松鼠(300783)2025-04-10 16:46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 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提 供的信息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拒绝报送。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 公司证券。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三只松鼠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