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3][4] - 自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6]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8]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等多项内容[9] 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10]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划分等级[1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1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5] - 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风险小且可控[16] - 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7]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7] 未来展望 - 公司已建立有效内部控制体系,将持续完善提升有效性和效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