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宇(300965)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 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永丽女士、刘锋建先生、姬淑艳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永丽女士、刘锋建先生、姬淑艳女士具 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