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力风电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 责,对海力风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3 月 3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海力风电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 送培训工作报告。 培训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