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 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 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 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 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