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392万泰生物(603392)2025-04-11 20:4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8]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0]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适用审议规定,符合条件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权利按不同情况适用规定[12][13]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委托理财与累计计算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4]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实际履行情况[16]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7] 资产购买与披露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0]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