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603508) - 《思维列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