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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 1-1-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修订实施
603125常青科技(603125)2025-04-11 22: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8] 职责范围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2][8][12][13] - 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提建议[8] - 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执行[8][26] - 监督非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董事和高管履职[8]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向股东会提案[8]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21]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30]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24] 工作关注 - 审阅财报关注真实性等及重大会计审计问题[25] - 评估内控有效性关注制度设计等[32] 其他 - 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涉及管理层和内审部门[33] - 细则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以国家规定为准并修订[28]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8] - 细则落款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