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予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覃予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议以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七次,召开股东大会三次。在任职期间内,本 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 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