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3 | | --- | --- | | 二、 |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4 | | 三、 | 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4 | | 四、 | 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 | | 五、 | 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6 | | 六、 | 结论意见 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