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楼城、楼国君、郑敦敦、余燕、翁 高峰、项燕龙具备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吴建依、于永 生、刘新才具备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楼城、楼国君、郑敦敦、余燕、翁高峰、项燕龙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建依、于永生、刘新才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金 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