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金田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业务概况 - 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金额累计不超50亿或等值货币[3][4][7] - 业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3][4][7] 业务相关 - 开展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6] - 交易对方为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保理公司等[6][7] - 标的为部分应收账款,费率协商确定[7] 决策与执行 - 2025年4月1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业务[4] - 财经中心负责实施、分析及风控报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