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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300654)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654世纪天鸿(300654)2025-04-14 17:46

第三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具体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予以补足。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和提名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