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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352浙江龙盛(600352)2025-04-14 18:15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2024年 度任职独立董事陈显明、赵刚、梁永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后,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陈显明、赵刚、梁永明向董事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一步核查, 认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均不属于下列情形人员: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