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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600617国新能源(600617)2025-04-14 20:0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年度 在任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杨建红先生、姚其志先生、王晓燕女士及截至 2024 年 6月17日卸任的樊燕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通过审阅各独立董事的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五位独立董事自任 职以来,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持股交叉、业务关联或利益输送等情形。其 履职过程中所发表的意见均基于客观事实及专业判断,未受任何可能影响独立立 场的利益因素干扰。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持续任职条件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严格遵循独立性原则,历 次核查结果均表明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益冲突或身份混同 情形,持续满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标准要求,不存在损 害其独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