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 - 审计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5]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果 - 国新能源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其他 - 报告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12] - 人民币金额为15900.0000万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