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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859洁美科技(002859)2025-04-14 20:17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执环先生、张睿先生、徐维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相关要求。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执环先生、张睿先生、徐维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