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 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当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