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688566)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深入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范明先生、陈留平先生、刘同君先生以及 2024 年 5 月离任的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谢竹云先生、何娣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 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 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范明先生、陈留平先生、刘同君先生 以及 2024 年 5 月离任的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谢竹云先生、何娣女士对其在担 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