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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300768迪普科技(300768)2025-04-14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13] 会议变更与取消通知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通知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特别决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股东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需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报告与述职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0] 候选人提名与表决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33]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业务管理规定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将全部或重要业务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管理(特殊情况除外)[32] 选举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除外[3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35] 投票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6]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37] 会议结束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7]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