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3007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 |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