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688518)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李向宏、文侨和裴斐独立性[1] - 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三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三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李向宏、文侨和裴斐独立性[1] - 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三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三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