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600153) - 建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三名独立董事[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辞职,董事会2个工作日内公告[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董事会权限 - 可单笔不超公司净资产50%且不超总资产30%资金对外投资[9] - 决定交易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关联交易[10] - 权限内审批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24小时通知[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长不能主持,可由副董事长等主持;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推举董事召集主持[21]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不足”“以外”不含本数[29]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