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10]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0]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任职[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19][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会议资料与信息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工作细则生效与修改 - 工作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工作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32] 发布信息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发布此工作细则[34]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