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1][12] - 若未履职,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有权在规定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发通知[14] 会议信息变更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信息,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不得变更债权登记日[14] 债权登记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5]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数额享有约定利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可转债持有人需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遵守会议决议等义务[6] 会议权限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未按期支付本息等事项作决议[8]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4] 临时议案 - 单独或合计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18] -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之日起5日内发补充通知[18]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1] 人员出席 - 应召集人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可列席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24] 表决权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会议上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26] 决议规则 - 会议对重大事项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持有人同意[27] - 会议对一般事项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持有人同意[28] 决议生效与约束力 - 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内容经批准后生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法律约束力[28] - 持有人提议决议经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对公司和全体持有人有法律约束力[28] - 公司提议决议经会议表决通过,对公司和全体持有人有法律约束力[28] 决议公告与保管 - 召集人应在会议作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指定媒体公告[29] - 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名,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0] 异常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会议异常,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30] 决议执行 - 公司董事会应执行会议决议,沟通督促落实[30] 规则变更与生效 - 除非经公司同意且会议决议通过,本规则不得变更[3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