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4月)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 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办 理。 第七条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以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