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99,569,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收回收益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6] - 公司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公司对外担保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会批准[1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8]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3]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6] 经理与副经理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1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9][40]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4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盈利等多项条件[46] 重大资金支出 - 重大资金支出若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7]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6]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舆情管理制度》[58]
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