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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002714)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002714牧原股份(002714)2025-04-15 19: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6] - 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达九年或以上,任期届满后公司不得再留任,停任不足三年计入任期[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罢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8]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6年[1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9]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0]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5]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