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含不同性别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4] - 成员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工作小组 - 由二名公司证券部人员组成[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