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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6886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688698伟创电气(688698)2025-04-15 19:1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要具备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 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 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 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