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6886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8] - 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9]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经理审批[9]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9] 股权交易计算方式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0] 委托理财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相关审议标准[10] 对外投资计算原则 - 除特定事项外,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标准[10] 对外投资处置 - 出现被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方向偏差大等情况,公司可转让、收回对外投资[15]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报相关决策机构批准,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