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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688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688698伟创电气(688698)2025-04-15 19:19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 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