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12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375,274元[6] - 发起人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2.5926%,南通金皓诚和南通金至诚各持股3.703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13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9] - 已发行股份数为211,375,274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出资需股东会决议[2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 股东对决议行使撤销权,应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一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六种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也需召开[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利润分配,年度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也可中期现金分配[169] - 现金分红优先,原则上每年1次,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0][17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90][196]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00]
伟创电气(688698)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