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法定代表人产生或更换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4]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3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211,375,27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交易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1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0][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3] - 公司原则上至少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5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5]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71] -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为新增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2]
伟创电气(688698) -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