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及部分问题的独立意见
公司针对历史担保逾期问题制定的债务化解方案,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原 则,相关代偿程序及资产处置安排已履行必要的法律及内部决策程序。东阳金 投在纾困背景下承接债务的举措有效降低了上市公司或有负债风险,相关安排 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方案中明确的追偿权转让及分阶段实施计划,兼顾 了债务化解效率与股东权益保护。我们认为,上述措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 议及执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及部分问题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25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 管理层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 独立的原则,就公司下列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4、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