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业绩总结 - 2021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593,912,652.91元,2024年度为3,604,962,847.84元[18] - 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26.17%,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8] 股权激励 -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向30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06,000股限制性股票[22][23] - 截止会议前42名激励对象失去资格,本次26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531,000股限售[22][23] - 266名激励对象中257名2024年度绩效考核为A,9名为B[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20%,实际可解除531,000股[23] 重要时间 - 2022年1月1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文件等议案[7] - 2022年3月16日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11] - 2025年4月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考核表和议案[8] - 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通过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8] - 2025年4月14日出具本次法律意见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