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 南昌) 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且不会新增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 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 1 -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