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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3027千禾味业(603027)2025-04-15 21:3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 董事、高管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挂牌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上市或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1]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处理董高人员违规致损问题[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8]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提临时提案,此前为3%[1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保存十五年,记载出席人员等内容[14]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重大资产交易等需特别决议通过[14][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总裁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