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且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