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事项 - 202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2021 - 2022年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收入核算有误,内控管理存在问题[1] - 董事长刘志刚等4人对相关事项负主要责任[2] 整改要求 - 监管局责令公司改正,对4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3] - 公司应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3] 后续权利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影响说明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