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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00281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815崇达技术(002815)2025-04-16 18:1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鉴于上述原因,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 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 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 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