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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725天安新材(603725)2025-04-16 18: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原则上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8] - 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8]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相关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暂缓会议或部分事项审议[9] - 会议时公司应提供相关财务、经营指标等材料[11][12] 考评与建议 - 对董事及高管考评,需其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13] -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政策提报酬和奖励建议报告交董事会[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